来源:123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7/4 浏览:4356 次 编辑: 小陈
小编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站获悉,位于桐乡市复兴南路东侧、康乐路北侧的桐土储【2019】15号,将于7月5日上午10:00挂牌出让,地块总面积22亩,属住宅用地。
地块信息:
出让条件: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房地产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2230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人才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所配建的人才公寓须无偿移交至桐乡市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人才公寓的须与桐乡市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桐土储[2019]第15号地块配建人才公寓协议》(见下载出让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桐土储[2019]第15号地块配建人才公寓协议》(需配建人才公寓的)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土储[2019]第15号地块配建人才公寓协议》由桐乡市人力社保局和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5. 其他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桐规2018054(开)改)为准。
区位图
桐土储【2018】34号地块于2018年11月挂牌出让,由于没有竞买单位而流拍。二次挂牌总价由之前的55000万元降至48500万元!
地块信息:
出让条件: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房地产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实施限价出让,最高限价12250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有2个或2个以上竞拍者的,转入竞拍地块内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人才公寓起始竞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竞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所配建的人才公寓须无偿移交至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
3、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若需配建人才公寓的须与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桐土储[2018]34号地块配建人才公寓协议》(见下载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桐土储[2018]34号地块配建人才公寓协议》(需配建人才公寓的)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土储[2018]34号地块配建人才公寓协议》由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4. 其他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桐规2018263号)为准。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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