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发布时间:2015/3/9 浏览:3512 次 编辑: 小王
嘉兴房产网 3月9日讯 3月6日下午,海盐县召开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全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正式展开。海盐县将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县集体土地范围内8万多户农房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全面维护和保障农户权益,规范农房管理,激发物权效用。县领导黄江莺等参加会议。
近年来,海盐县坚持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切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打响了“就土地城镇化”的品牌。其中,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集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前期进行多方面调研的基础上,海盐县正式启动全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
海盐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县集体土地上居民自建住房(按规定)审批建设的房屋)。整个登记工作分为宣传准备、调查登记、确权发证三个阶段。按照“集中推动、农户自愿、基础先行、要素保障、成效体现”的基本框架,采用先试点再铺开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海盐县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房有8万多户。海盐县将按照依法登记,先地后房,权利主体一致,自愿申请、“先易后难、先简后难”和尊重事实、维护利益的工作原则,今年完成测绘及成果报告,完成发证4万户以上,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实现村级覆盖率100%,做到“应发尽发”。
取得“房本”的集体土地房屋与国有土地房屋一样,可以抵押申请贷款。凡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先向受押金融机构申请,由金融机构受理后,将名单定期提交给登记部门,登记部门以“绿色通道”形式快速受理,随即开展授权测绘及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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